新聞詳情
【成都機械商會★智造協(xié)會法律服務中心★盈科法智團隊】2019 年 10 月11日 星期五發(fā)表時間:2019-10-11 21:14 【成都機械商會★智造協(xié)會法律服務中心★盈科法智團隊】2019 年 10 月11日 星期五。 [應收款管控之合同管轄條款] 關鍵詞:約定管轄范本 1.對于管轄法院的約定,與合同雙方的地位也有關系。在我方具有強勢地位時,建議將管轄條款設計為:當事人雙方如果發(fā)生糾紛,應當友好協(xié)商解決;友好協(xié)商不成的,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 2.如我方在合同中處于弱勢地位或?qū)Ψ讲煌鈱⒐茌牱ㄔ杭s定為己方所在地法院,此時對于管轄法院的約定按照以下順序擇優(yōu)選擇:己方所在地法院>原告所在地法院>對方所在地法院。 商會服務熱線:李姣 18628030016 服務熱線: 盈科法智團隊 蒲一靜律師 18683725353 廖江濤律師 13882237645 |